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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于扬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今日起对第十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46名候选人进行公示。据悉,第九届发审委将于今年4月届满,其中80%的委员将更换。新一届发审委组成与第九届相同,但对候选人遴选程序和专职委员的选聘条件的规定更为细化和严格。证监会公告同时还明确要求,证监会会外专职委员担任发审委委员期间,要与本所业务脱钩,而担任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等职务的人员不作为推荐人选。
为保证发审委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发审委委员一般不宜连任。为此,在第十届发审委中,除会机关、发改委、国资委共5名委员续聘外,其余20名委员均更换,更换比例为80%。其中,证监会的委员5名中新聘2名。
证监会以外的专职委员15名全部新聘,其中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选聘9名,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选聘5名,从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中选聘1名。41名候选人中,24位会计师专职委员候选人推荐自行业排名前3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14位律师专职委员候选人来自行业排名前15位的律师事务所,3名资产评估师专职委员则来自行业排名前3位的评估机构。
这些专职委员的候选人还要满足如下条件:上一年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年总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所在律师事务所年证券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年总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本人签字或负责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已受理)相关证券业务不少于10家次;聘任为发审委委员期间,本人能够与本所业务脱钩;担任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执行合伙人、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相应职务的合伙人不作为推荐人选等。
会外兼职委员5名中新聘3名,分别从高校选聘1名、从基金管理公司选聘2名。高校候选人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从副院长以上职务的学者中推荐2名;基金公司候选人由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从基金管理公司规模排名前20位公司中轮流推荐相关公司投资总监或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3-4名。
据悉,第九届发审委任期自去年5月始,至今年3月31日,期间共召开发审委会议192次,审核公司共361家次,通过发审委会议的公司共314家,通过率为87.22%,未通过发审委会议的公司共46家,否决率为12.78%。发审委会议召开次数、审核企业家数分别比上届委员同期增加71次会议和143家企业,分别增长了58.68%和65.6%。第九届专职委员平均每人参会92次,审核企业申请文件120家。第九届发审委还高度重视对大型公司的审核工作,并完成了中国铝业、中国船舶、上海港等大型公司通过重组并购后整体上市的审核工作,从增量和存量两个方面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