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R发行门槛确定 投资者如何参与?

2018-06-08 16:54:48来源:瞄股网作者:小思

  今天,沪深股市出现较大幅度下跌,不少市场人士认为,这与开启CDR发行试点和大盘上市预期有关。不过,从市场对优质股票的需求和流动性现状来看,大盘如此调整实属反应过度。

  该细则明确了存托凭证的法律适用和基本监管原则,对CDR的发行、上市交易、信披等作出了具体安排,符合条件的企业6月7日起就可向证监会申请发行CDR。创新企业试点申报通道随即正式开启。

  2018年06月06日23时49分,证监会发布了备受市场关注的CDR实施细则,其核心文件即《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CDR发行确定门槛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流程,拟参与试点的创新企业,6月7日起即可向证监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将首先通过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的考核。考核将按照试点企业选取标准,同时综合申请企业商业模式、发展战略、研发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申请企业是否可以进入试点范围。试点企业的两个“硬门槛”在配套文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得到进一步明晰,总体上高于此前“独角兽”企业标准。

  行业门槛:

  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营收门槛:1、已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市值应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2、尚未上市企业须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企业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

  (2)对主营业务收入不足30亿元人民币的创新企业,以研发实力为衡量标准: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且能够引领国内重要领域发展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具备明显技术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占比超过30%,已取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100项以上,或取得至少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一类新药药品批件,或拥有经有权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际领先和引领作用的核心技术;依靠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具有相对优势的竞争地位,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30%以上,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合计的比例10%以上。证监会表示,符合上述试点条件的境外上市企业,可优先选择通过发行CDR在境内上市融资,符合股票发行条件的企业也可选择发行股票;符合试点条件的境内企业,可直接在境内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投资者如何参与?

  目前披露的细则还没有对投资者门槛作出具体规定,但考虑到届时交易可能存在资金门槛,那广大中小投资者还有什么选择呢?

  答案是独角兽基金

  日前,6只独角兽基金产品拿到正式批文,其主要投向便是投资新经济企业IPO和CDR打新。

  上海证券表示,独角兽基金的发售可以集中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资金进行IPO和CDR申购,更好地参与投资新兴经济优质企业的机会。

  此外,顶尖财经证券表示,当前已正式进入CDR的发行窗口期,有望激发独角兽概念股、小米概念股的表现,投资者可适当关注该类题材品种的交易性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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