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东方园林股票行情观点:基本面差,短期需观望
瞄股网5月26日:大盘仍处于强势之中 短线有望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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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股票2022年05月27日12时03分报价数据:
代码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额 | 涨跌幅 | 昨收 | 今开 | 最高 | 最低 | 成交量(万股) | 成交额(万元) |
002310 | 东方园林 | 2.45 | 0.02 | 0.823 | 2.43 | 2.43 | 2.48 | 2.41 | 2176.51 | 530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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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上市以来,业绩、利润持续增长,2020年、2021年利润分别为3.8亿元和4.8亿元,连续两年位居园林上市企业首位,这家企业是总部位于江苏无锡的东珠生态。
东珠生态归母净利润统计表在分析师眼里,“稳健”是东珠生态的标签,让其没有“随大溜”掉进PPP项目资金回款的漩涡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东珠生态是历经波折才上市的。
艰难闯关
东珠生态前身是2001年成立的无锡市东珠绿化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2010年8月,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为席惠明和浦建芬夫妇。2018年6月,公司名称改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创建时注册资本55万元,如今市值约50亿元,席惠明家族直接持股48.58%。从2010年开始,席惠明任公司董事长至今。???
东珠生态规划设计的项目与多数园林公司一样,东珠生态赶上了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化建设的红利,业务快速扩张。2012年时,公司盈利已过亿元。2017年营收过10亿元,盈利约2.4亿元。那一时期,是被誉为朝阳产业的园林行业的高光时刻,东方园林、棕榈股份等园林上市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炙手可热,东方园林还一度成为A股第一高价股。????
但东珠被人记住,并不是蒸蒸日上的业绩,而是5次冲击IPO未果的“记录”。
2011年3月,东珠景观第一次向证监会提交了 IPO申请,审核未通过。原因有: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的净利润水平,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客户的相对集中可能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大部分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时间较长且无明确期限,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大。
2012年8月,东珠景观再次向证监会提交 IPO申请,最后因财务自查工作时间问题撤销申请。2014 年和2015年,东珠景观先后与东方银星、宏磊股份重组未果,两次冲击A股失败。2015年12月东珠景观再次申报IPO,第五次失败。
2017年9月,历经7年时间,东珠景观第六次冲击上市成功,融资10.34亿元,席惠明、浦建芬合计持股47.81%。
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的各个环节和阶段都需要占用营运资金,业务量越大,占用的资金越多,加之是轻资产运营模式,融资困难,资金实力成为影响生态景观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东珠生态对募集资金用途做了规划: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7.8亿元,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珍稀苗木基地改造项目、购置生态景观工程施工设备项目各约5000万元。可见,东珠生态上市成功打开了融资渠道,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东珠生态的湿地修复项目
稳健经营
2017年年底开始,财政部、发改委等相继发文,规范遍地开花的PPP项目。前几年还凭PPP项目业务狂飙猛进的大型园林企业,一下子陷入资金链的泥沼。2018年5月,东方园林原计划发行的10亿元公司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仅0.5亿元,一时成为全市场热议话题。
数字最直观。东方园林的利润由2017年的21.78亿元,猛降至2019年的0.5亿元,2020年更是亏损4.9亿元。棕榈股份由2017年赚3亿元,到2019年亏9.8亿元。东珠生态盈利则稳步增长,2017年至2021年分别赚了2.4亿、3.2亿、3.6亿、3.8亿和4.8亿,5年利润翻番。
东方园林归母净利润统计表由于资金短缺,当时不少上市企业大股东用质押股票融资。当《中国证券报》记者问为什么东珠生态未进行任何质押时,席惠明回答,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角度看,不管是公司管理层还是控股股东,都不赞成贪大求全的投资发展理念。公司将潜心笃志专注于主业、铸造核心竞争力,当作企业稳步发展壮大的基础理念。基本面上,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一直保持较低水平,经营性现金流保持良好状态。
东珠生态还通过挑选优质项目、设置专人催收、把回款计入年度考核指标等方式加强项目回款工作。所以东珠生态项目回款情况好于多数同行,这也是公司的一个优势。
中银国际证券在点评东珠生态2018年年报时,题目是“现金充裕潜力巨大,屡获订单增长可期”。研报称,公司营收账款节奏把握较好,2018年公司无新增负债,金融性负债为零,现金依然保持较高水平。
东珠生态的市政景观项目上市企业募资有利扩大业务规模,优化财务公司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和良性发展的可持续性。
2019年7月,东珠生态发布2019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募资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参与员工不超过100人。2020年3月,东珠生态发布定增方案,公司拟向11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不超过5.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4月,东珠生态发布预案修改公告,改由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之一席惠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席晨超、谈劭旸三大股东全额认购发行股份。
市场的解读为:作为上市以来首次通过非公开发行再融资,公司三位核心高管包揽了所有份额,实控人席惠明更是由占比六成扩大认购至超过九成,算是彻底和公司绑在一起。这一举动体现出了实控人对公司的强大自信。
居安思危
2017年4月14日,住建部官网发布通知,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没有了绿化专业资质这个“护城河”,园林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是央企、国企的进入,让竞争格局发生了深刻地变化。
东珠生态规划设计的项目在东珠生态上市前,园林行业头部企业是上市企业和拥有一级绿化资质的公司,园林上市企业更是被寄予厚望,专家预言其市场份额将越来越大,逐渐改变园林行业小而散、市场份额集中度差的问题。
对比来看更清楚。东方园林在2017年时营收为152.3亿元,盈利21.78亿元。2021年东珠生态是27家园林上市企业中最赚钱的,盈利为4.8亿元,营收是27.1亿元,两个不同时期的园林“一哥”营收、利润差距约5倍。2019年和2021年,“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50强”榜首连续两年是上海园林集团,不再是园林上市企业。
东方园林营收统计表
东珠生态营收统计表面对市场环境变化,东珠生态的业务也在变化。席惠明还担任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副会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表示,东珠的核心优势是在生态湿地修复及改造领域多年来深耕细作,凝聚了一批可以承接大中型生态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的优秀人才,在细分领域形成了先发优势。
东珠生态的湿地修复项目东珠生态官网介绍,公司是少数拥有核心技术与专业研发团队的生态环保企业之一,一直以来专注于生态修复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其实际应用,公司在专业领域共取得专利57项。公司目前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环境污染治理能力甲级资质等多项行业内的专业资质。目前公司业务覆盖全国20多个省份及直辖市,全国性战略布局已基本完成。
东珠生态的市政景观项目东珠生态近年来开始布局林业碳汇业务, 2021年10 月成为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100 家成分股里唯一入选的林业企业。公司去年与四川省长江造林局、宁化县人民政府、永平县人民政府等多地签署了碳汇开发合作协议。
2021年7月1日,东珠生态举办了二十周年庆典。席惠明的“老战友”、公司总经理章建良号召员工,不能小富即安,要不忘初心、居安思危,继续加大对市场的开拓力度,提高团队的战斗力。
席惠明在会上说,东珠创业20年、上市4年,营收、利润均跃进全国同行业前三甲,盈利能力和股票市值荣登全国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前列,东珠生态已跃上了一个更高的平台。公司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在人才、科研、市场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整合产业上下游,形成集研发、运营、投资管理为一体的产业集群。
(文中图片来自东珠生态官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通讯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6、议案12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持有公司5%(不含)以下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主体除外。)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通讯会议时间:2022年5月24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通讯会议投票+网络投票
(1)通讯投票:股东本人出席通讯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通讯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通讯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通讯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通讯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1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88,024,2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515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3,117,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85%。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36人,代表股份1,101,141,697股,占总股本的41.0038%。通过通讯和网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持有公司5%(不含)以下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主体除外)及股东代表共计3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8,983,0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59%。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通讯会议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其中议案6、议案8-1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议案6、议案12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01,141,697票。同意票为1,095,842,70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88%;反对票为3,184,2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2%;弃权票为2,114,79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1%。
2、审议通过《2021年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01,141,697票。同意票为830,791,86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5%;反对票为3,155,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6%;弃权票为267,194,13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652%。
3、审议通过《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01,141,697票。同意票为1,096,877,39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7%;反对票为3,788,5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1%;弃权票为475,8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4、审议通过《2021年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01,141,697票。同意票为1,095,238,40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9%;反对票为3,788,5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1%;弃权票为2,114,79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1%。
5、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01,141,697票。同意票为1,097,510,19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2%;反对票为3,155,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6%;弃权票为475,8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01,141,697票。同意票为1,097,684,99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61%;反对票为3,047,9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8%;弃权票为408,8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95,526,389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78%;反对股数为3,047,9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92%;弃权股数为408,8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0%。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01,141,697票。同意票为1,088,409,2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37%;反对票为12,323,64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2%;弃权票为408,8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01,141,697票。同意票为1,097,967,99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8%;反对票为2,873,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0%;弃权票为300,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01,141,697票。同意票为1,097,966,99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7%;反对票为2,874,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1%;弃权票为300,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1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01,141,697票。同意票为1,097,966,99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7%;反对票为2,874,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1%;弃权票为300,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01,141,697票。同意票为1,097,454,09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1%;反对票为3,278,8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8%;弃权票为408,8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81,437,878票。同意票为378,155,37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94%;反对票为2,873,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34%;弃权票为408,8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95,700,589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38%;反对股数为2,873,7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32%;弃权股数为408,8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分别就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等方面作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2年4月27日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业江川律师事务所丁伟奇、刘文清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系属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亦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2、北京市中业江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Wind弹出消息:”5月24日,中债信用增进公司和上海银行联合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助力民营房企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拟创设总金额不超过1.3亿元,支持新城控股融资总规模不超过10亿。”
新闻不长,但令人振奋!因为这是CRMW、CLN、信用保护凭证等一水的中国版CDS推出以来,第一个真正起到支持困境发行人的信用保护工具。
市场朋友都知道,有些项目的“创新意义”要要远大于其实际意义,引来媒体朋友们报导一下,对领导有个交代就得了,但是行内人一看,也就是笑笑不说话。
银行间CRMW,2010年刚推出的时候,第一批创设项目的保护对象居然包括了中国联通、中国石油这类几乎没有违约风险的央企。
交易所的信用保护凭证,有21中证W1、21中信W1、21招商W1这种保护对象为证券公司自己发行的债券,保护期限只有不到90天的纯示范性项目,还有近期猛烈宣传,但其实是只利息不保本金的民营地产保护凭证(咱们投资人买保护凭证难道是只冲着利息去的吗??)。
除了上述这类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的项目,前期还是有些实践值得称道的,比如2018年底开始的民企抒困CRMW,支持了包括东方园林(维权)、红豆集团、瑞康医药等一批中债隐含评级较低,在债券市场融资存在实际困难的民营企业。这些民营企业通过银行和中债增等机构提供的CRMW,获取更高的市场认可度,实现了顺利发行。
这类被CRMW保护的民企有个特点,就是虽然债券市场不甚认可,但还是有一帮与自己关系非常铁的银行兄弟,并且自己经营并没有出现实质性困难。
毕竟商业银行这类主要创设主体,现在整体还是”雨天收伞“的风格,行里的风控等条线不太允许投行部门通过CRMW创新,最后做成了”接盘侠“。最早一批的民企CRMW实践中,也确实有那么一些企业出现了经营恶化的情况,典型的像东方园林,出现风险事件后,再没有哪家机构愿意出CRMW了。
直到新城控股这单CRMW的横空出世,标的主体新城控股是典型的困境发行人,本轮民营地产风险爆发以来,新城控股也是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上,虽然没有像花样年和融创那样完全躺平,但是其估值已经是扶摇直上,1年期到期收益率目前超过了26%的水平。
这个26%的收益率水平,在当前的国内债券市场环境,基本宣告其丧失了市场化再融资的能力,确实从2021年6月底以来,新城控股在国内也再没有发出去一笔信用债。
这时候为新城控股发新债提供担保,是明明白白的“雪中送炭”行为,不再是嘻嘻哈哈的“锦上添花”,提供信用保护的机构需要承担不小的违约风险。
相信这笔CRMW业务在创设机构内部,必然是相关同事经过不懈努力,回答了不同部门的各种质疑,做好了各种应对之策,甚至是前台领导立下军令状后,才能见诸于市场。这在当下的金融环境中显得尤为珍贵。
为勇敢的中债增和上海银行点赞!也希望这笔CRMW业务能推动国内类CDS业务的高质量发展,尽早将业务拓展至真正需要被保护的主体,实现信用保护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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