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导读】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及其应用产品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厂房面积6.4万平方米,员工1500余人,其中博士(后)9人、高级工程师12人(含教授级高工3人)。公司以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推进企业的发展,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推荐理由】
公司是国内前三大LED封装之一和最大的SMD LED封装企业,符合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二级市场上,该股为刚上市不久的新股,发行价为28元,发行市盈率为51倍。鉴于该股属LED新兴行业,未来成长性较好,具有较高的估值水平。自上市以来,该股便呈现强势震荡态势,涨幅偏小,资金流入迹象明显,后市存在较大上行空间,建议关注。
网上定价发行的无限售流通股今日上市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7月16日
3、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4、股票代码:002449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1,5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5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主要法人股东西格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不对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质押,亦不通过托管等方式变相转移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控制权,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持有西格玛股权的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承诺:所持有的西格玛出资亦遵守前述限售义务。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不对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质押,亦不通过托管等方式变相转移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控制权,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1,10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4,4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募集资金总额:154,000万元
14、本次发行费用:5,744.99万元,每股发行费用1.04元
15、募集资金净额:148,255.01万元
16、发行后每股净资产:8.94元/股(以截止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计算)
17、发行后每股收益:0.52元/股(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2009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941.12万元,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10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在30%-60%之间。
关于上市首日交易的风险提示
今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根据《关于完善中小企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有关规定,本所将对上述股票上市首日交易实施以下措施:
1、当股票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本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时,本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股票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本所于14:57将其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2、本所可视上述股票盘中交易情况采取进一步的风险控制措施。
3、本所将严密监控上述股票交易,对通过大笔集中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等方式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账户,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限制交易、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等措施。
本所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及时关注本所有关临时停牌公告。

